2010 年慧行盃全國分齡游泳錦標賽暨國際邀請賽
臺北縣新店市99年運動大會游泳比賽 聯合舉辦競賽規程
核准文號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 2月2日 製訂日期:99年2月28日
體委全字第0990003133號
核准文號:教育部中華民國99年 2月12日
台體(一)字第0990026253號
一、主旨:
響應體委會推行運動人口倍增計劃、教育部推動之學生游泳方案,提供比賽機 會,儲植培養游泳運動之潛能及人才,以增進國內游泳運動風氣,並提昇游泳運動競技水準暨增進國際體育交流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
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、臺灣慧行志工黨
三、主辦單位: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臺北縣新店市公所
四、承辦單位:臺灣慧行志工(臺北市及臺北縣各分會)、臺北縣新店市體育會
五、協辦單位:大新店養生育樂休閒世界
七、選手資格:凡喜愛游泳之國內外個人或團體,均可報名參加。
八、比賽日期:99年 5月1、2日(星期六、日)共二天
九、比賽地點:大新店游泳池(室外50 公尺 池)
台北縣新店市環河路112-1號 電話:02-2913-3840
十、報名辦法:
1、報名日期:自3月8日起至 4月9日下午5:00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網路報名: 為免人工作業疏失導致賽程錯誤,本競賽僅以網路方式報名受理。
4月9日下午5:00截止報名後,概不受理新增報名項目、更改比賽項目或成績修正。
※賽前一週於網路公告比賽場次表;比賽結束三天內公告各項比賽成績。
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佈於「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」網站。
http://www.twalsa.org.tw
3、報名費:每人新台幣200元(報名費含保險費、選手證、場地清潔費)
匯款帳號:渣打國際商業銀行新屋分行25530569571
戶名: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-【臺】請勿簡寫為【台】敬請合作!
※ 報名費請於報名後繳交,並將繳費收據傳真至03-4953401(傳真截止日期與報名截止日期相同),且經電話確認後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4、比賽當日選手務必攜帶大會選手證出賽,否則不能參賽。報名資料請詳列單位、選手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出生日期、聯絡地址、電話、組別及照片檔案等,選手如於競賽時發生爭議,無法提出證明者,為尊重他人權益,則得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5、大會保有是否接受報名之權力。完成報名手續後恕不受理取消及退費。
6、查詢專線: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秘書組 周淑芬03-4026536
聯絡人:主任委員張龍旺 0926-021675 總幹事沈金美0939-380097
十一、報到時間:
※ 99年 5月1日上午七時辦理報到,領取選手證、秩序冊。
(報到地點:比賽游泳池報到處)
※ 99年 5月1日上午七時三十分於大會檢錄處召開領隊會議,本會不另發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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